深圳电信中级法院无线VPDN移动专网办公应用服务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深圳电信中级法院无线VPDN移动专网办公应用服务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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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公示名称:深圳电信中级法院无线VPDN移动专网办公应用服务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公示编号:GDDYLYCGGS********27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2018-11-24 00:00:00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2018-11-28 23:59:59终止:
采购公示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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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信中级法院无线VPDN移动专网办公应用服务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深圳电信中级法院无线VPDN移动专网办公应用服务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B-09-04G-2018-D-A1556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范围

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移动专网办公应用等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OA移动办公平台建设、开发服务;

(2)工作流手写签章、手机签章、即时通讯、附件加密等组件开发服务;

(3)OA系统实施培训服务;

(4)短信网关对接服务;

(5)移动办公手机APP客户端;

(6)OA系统两年运行维护服务;

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项目要求书。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1、本采购项目为深圳电信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专网项目,目前VPDN线路需要升级到100M,且法院OA移动办公平台建设由我司总包。我司向法院提供两年期融合服务,合同期内为客户提供百兆VPDN电路,移动专网办公应用等服务。因深圳多数区级法院目前都在使用深圳市思泉软件有限公司提供的OA系统,宝安、南山和坪山区法院作为试点利用该公司OA系统实现办公系统自动化较长时间,该公司OA系统无论强大的功能还是产品的易用性,都得到法院信息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一致认可,为了实现中级法院和深圳各区法院办公系统的统一管理和文书规范,因此,需与深圳市思泉软件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中国电信广东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18)》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第2项 “需要采用不可代替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以及第5项“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要求。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的采购方式。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深圳市思泉软件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体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42.99.33.26/MSS-PORTAL)上发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 2018 11 24日00时00分至 2018 1128日24时00分,共5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81*****706

邮箱:lixy@gcbidding.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信息枢纽大厦2503室

邮编:5180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章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1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办公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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