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钢模板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钢模板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钢模板 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TSJHSTXMB-2018-01 1.招标条件本项目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已由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杭绍台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钢模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本标段属TJ1标一分部线路,位于绍兴市越城区境内,线路北起绍兴北站特大桥杭州端 GDK0+775.10,在既有绍兴北站北侧新建杭绍台高架车场,出站后跨至杭甬客专南侧,至终点 DK3+208.83,标段一分部全长 6.3329km。另包含杭绍台与杭甬客专上行联络线 2.685km,杭绍台与杭甬客专下行联络线 2.689km。绍兴北站特大桥桥梁长度12284.02m(含上下行联络线,9-12四条到发线,站前改造),跨解放大道大桥桥长173.21m,跨钱陶公路大桥147.81m,新凤凰山隧道490m,路基工程共288.58m(其中里程为GDK6+500-GDK6+523.98长23.98m,GDK6+695.59-DK2+981.5(GDK6+880.67)长185.08m,里程为DK3+129.31-DK3+208.83长79.52m)。工程总造价9.3亿,本工程开工日期2018年9月1日,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2月28日。 2.2招标内容:钢模板、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年检合格有效);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加工能力: 生产商须具备标的物年加工1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加工设备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必须是有经验、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具有承担钢模板性能质量控制、相关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5年、2016年、2017年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标的物加工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5、2016、2017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6、2017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6、2017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不接受代理商投标。④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可以中多个包件。 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不提供纸质版。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认证(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每包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账号:****************819),售后不退。本次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汇款时在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购买中铁三局五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将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标书款汇款凭证三项内容的扫描件(均加盖公章)压缩打包后一并发至********36@qq.com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 4.3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 2018 年11月26日至 2018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 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8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4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届时详见指示牌,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在距离开标1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站支行,账号:****************113),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递交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注明相关内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5.4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5.5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及时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鲁班电子商务平台上勾选开标自动解锁。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 地 址:浙江绍兴庄头桥旁 物资部联系人:穆俊伟 郝跃龙 电话:152*****127 185*****222 工程部联系人:张旭亮 电话:185*****007 电子邮件:********36@qq.com 8. 招标公告附件: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