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湖小学学生宿舍及传达室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梅湖小学学生宿舍及传达室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梅湖小学学生宿舍及传达室建设项目已由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2018]2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市本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乡市大屯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宁乡市小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湖小学学生宿舍及传达室建设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宁乡市大屯营镇;

3、建设规模:拟新建宿舍楼1栋,建筑面积约426.32㎡;新建传达室1栋,建筑面积约19㎡;

4、合理价:人民币壹佰壹拾捌万肆仟玖佰肆拾元壹角叁分(¥*******.13);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保修要求:按原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8、招标范围:包括宿舍楼、传达室建设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其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不得有在建项目(含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6、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只接受《宁乡市小额政府投资项目承包企业库》内企业参加投标;

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户名称:宁乡市政务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8201 0300 0007 2855 2

开户银行:宁乡农商银行市民之家分理处

行号:314 551 082 688

注:请在“款项来源”注明项目名称;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五、投标承诺书的递交

1、投标承诺书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承诺书递交地点:宁乡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市民之家四楼北侧)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屏幕;

3、有以下情况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2)未响应合理价、工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要求的;

(3)投标承诺书未加盖公章。

六、资格审查资料说明

本项目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者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

6、本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相关证书(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以上1至5项资料在开标现场由监委进行查验,查验合格的确定为合格投标人,进入随机抽取环节,参与随机抽取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重新招标。第6项资料在抽取中标候选人后进行查验,查验不合格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由排名在后的进行递补。

以上所有资料提交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顺序附在投标承诺书后面装订成册。

七、评标办法

按《关于印发〈宁乡市小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13号)文规定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具体抽取办法如下:

1、抽取对应号码球。投标人抽取相对应的号码球。由公共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选取任意一组号码球放入摇号机内,各投标人代表按照递交施工投标承诺书的先后顺序,依次公开抽取一个对应本投标单位的号码球。

2、抽取中标候选人。按《宁乡市小额政府投资项目承包企业库管理规定(暂行)》随机抽取。


九、行业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备案及监督机构为:宁乡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乡市大屯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4*****773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姜先生

联系电话:137*****483 173*****8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生宿舍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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