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抗战遗址改造提升项目设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永安市抗战遗址改造提升项目设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永安市抗战遗址改造提升项目设计(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永安市文物保护管理所的编号为GXZB********949#-1的永安市抗战遗址改造提升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综[2018]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出资比例为财政占80%、自筹占2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市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永安市抗战遗址改造提升项目设计(二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永安市小陶镇、洪田镇、青水畲族乡、燕南街道、燕西街道;

    2.3. 工程建设规模:沥青旅游步道36000平方米、旅游A级公共厕所4座5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3000平方米、排水沟整治2000米,绿化面积5000平方米及线路改造10000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9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879.02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2.5.2.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工程、公共厕所、停车场、给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公共设施及后续工程设计业务,解决现场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修改设计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专业工程。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9 年3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2个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为独立的企业法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 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不要求具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三明市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2月21日17时30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4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72993.82元(含专家评审费),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地址:永安市大同路123号,邮编:366000;

电话:135*****900传真:/;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2号13幢403室,邮编:3660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小周、曾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帐户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5656-0173。

交易中心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安市住建局附楼三楼(永安市南山路199号)。

监督部门名称:永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

招标人:永安市文物保护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 三明市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 2018年11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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