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四城同创”公益广告宣传拟采用招标公告
2018年下半年“四城同创”公益广告宣传拟采用招标公告
2018年下半年“四城同创”公益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人 | 汉川市四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8年下半年“四城同创”公益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 预算价 | 标包一:33.6万元 标包二:26.6万元 标包三:9.5万元 标包四:15.2万元 标包五:12万元 标包六:13.08万元 | |
联系人 | 史主任、余主任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广场路7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 供应商名称 | 标包一:汉川市联合广告有限公司、标包二:武汉大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标包三:湖北诚泰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标包四:汉川市天艺数码广告有限公司 标包五:武汉欣怡腾广告有限公司、标包六:汉川市超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公益广告宣传采购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依据汉川市城市管理局广告办公室出具的《2018年“四城同创”公益广告宣传清单》、汉川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成交通知书》等文件,说明了经过汉川市政府批复及招投标程序,联合广告、大器传媒、诚泰广告、天艺广告、欣怡腾广告、超越广告六家分别取得了标包一、二、三、四、五、六所涉路段(位置)的独家经营权。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或服务等说明 | 公益广告宣传采购 | |||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款之规定:货物或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标包一、二、三、四、五、六均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具有唯一性。 经评审小组评议,建议标包一、二、三、四、五、六均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专家: 向莉萍(汉川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肖琴(汉川市城建直属分局)、张成虎(汉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拟成交价格 | 标包一:33.6万元、标包二:26.6万元、标包三:9.5万元、标包四:15.2万元、标包五:12万元、标包六:13.08万元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无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6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川市文化路92号世纪新城)
电话/传真:****-*******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汉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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