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公示(第一批)
汉滨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公示(第一批)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355号)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为建立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管理机制,严把车辆超载超限源头管理关,持续稳定推进车辆超载超限长效管理工作,经相关部门对我区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排查及核实企业信息,决定将我区3户货运源头单位(详见附表)列为第一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场)关,确保出厂车辆无超载超限行为。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在治超工作中的职责,强化对货源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
监督电话:0915-*******(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0915-*******(汉滨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5日
汉滨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
序号 | 源头企业名称 | 所在地(县乡村) | 货物 种类 | 年产量 (万吨) | 企业类别 | 公示情况 | 行业主管部门 | 企业法人 | 联系方式 | 主要途经 治超站(源头监管点) | 采取监管方式 | 监管单位 |
1 | 安康市汉滨区吉峰混凝土有限公司 | 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工业园区 | 混泥土 | 5万吨 | 三类 | 县级 | 安康市城市建设规划局 | 杨涛 | 无 | 巡查 | 安康市汉滨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 |
2 | 安康市汉滨区恒东混凝土有限公司 | 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东坝村 | 混泥土 | 9万吨 | 三类 | 县级 | 安康市城市建设规划局 | 胡斌 | 十天高速恒口收费检测站 | 巡查 | 安康市汉滨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 |
3 | 安康市汉滨区尧柏江华水泥有限公司 | 安康市汉滨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 | 水泥 | 40万吨 | 二类 | 市级 | 安康市汉滨区经贸局 | 褚才涛 | 无 | 远程监控 | 安康市汉滨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
标签: 货运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