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招标公告
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通化市公共汽车公司新能源城市公交车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通化市公共汽车公司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26日10: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1月26日10:53至2018年11月30日10:53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18日10:53 | ||
开标地点 |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6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丹洋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通化市公共汽车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通化市建设大街46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丹洋/****-******* | ||
代理机构名称 | 通化市吉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131幢1-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经理/158*****031 |
通化市吉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通化市公共汽车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化市公共汽车公司新能源城市公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化市公共汽车公司新能源城市公交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HJT-TH-0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丹洋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化市公共汽车公司
地址:通化市建设大街4629号
联系方式:赵丹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通化市吉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经理/158*****031
代理机构地址: 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131幢1-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THJT-TH-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公共汽车公司新能源城市公交客车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通化市公共汽车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能源城市公交客车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化市公共汽车公司新能源城市公交客车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1)新能源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10米-10.5米4台(公交版)
(2)新能源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10米-11.5米6台(空调公交客运版)
(3)充电桩:120KWH充电桩4台;
2.2.1标段划分: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新能源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10米-10.5米4台(公交版)
二标段:(1)新能源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10米-11.5米6台(空调公交客运版)
(2)充电桩:120KWH充电桩4台;
2.2.2供货及建设地点:通化市公共汽车公司指定地点。
2.2.3 供货期: 签订合同后30日内。
2.2.4 招标范围:项目的供应、运输、建设、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
2.2.5项目预算:
一标段:预算金额为210万元;(含2019年国家补贴退坡资金每台车3万元)
二标段:预算金额为420万元;(含2019年国家补贴退坡资金每台车3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在我省登记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并负责新能源省级购置补贴申领工作,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新能源客车)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具备履行合同要求的供货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2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17年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出具承诺书);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在《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及投标产品动力电池厂家品牌及型号必须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目录内,符合GB725-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JT/T888-2014《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1026-2016《纯电动城市客车通用技术条件》并且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执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客车的灭火装备配置应符合GB34655的规定,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吉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7本次采购项目所有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只能有一个供应商投标,若有二个以上供应商投标的全部设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有效投标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为无效标。
3.8投标人需在中国裁决文书网或征信中国网站上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网站截图即可)并打印加盖鲜明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止,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产品3C认证证书、企业产品在《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或《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及动力电池《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目录内。
4.2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报名表,以便于招标人登记确认、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发送等
4.3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9时,地点: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二楼二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化市公共汽车公司
招标人地址:通化市建设大街4629号
联 系 人:赵丹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通化市吉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131幢1-1号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58*****03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6日 10:53至2018年11月30日 10:5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或者汇款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 10:52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8日 10:53
六、开标地点: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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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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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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