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第五批)物资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高铁“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第五批)物资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鲁南高铁“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

(第五批)物资设备第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EEBW2018-101

1.招标条件

1.1鲁南高速铁路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鲁南高速铁路临沂至曲阜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82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鲁南高速铁路日照至临沂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273号)联合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山东省、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共同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50%、国内银行贷款50%,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高铁LNSD-1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物资于2018年10月12日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同时发布了一次招标公告。LN-FZ-02包(信号电缆)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条件,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鲁南高速铁路日照至临沂段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临沂市境内,线路东起菏兖日铁路既有奎山站,向西经高兴镇、厉家寨、莒南北,终点接临沂动车所,D2K6+029.56~D1K95+183.677,正线长度96.24km。沿线依次分布厉家寨、莒南北、临沂北动车所等3个车站(所),1个动车所,新建6个信号中继站。

新建鲁南高速铁路临沂至曲阜段位于山东省南部临沂市、济宁市境内,线路东端起自临沂市,向西经费县、平邑县、泗水县,终至曲阜市,DK124+900-DK252+405.539,正线长度127.705km。沿线依次分布临沂北、费县北、蒙山、泗水南、大王庄线路所、南夏宋线路所、曲阜东(鲁南场)等7个车站(所),新建7个信号中继站,改造1个车站(曲阜东京沪场)的电力、变电、接触网及配套房屋等专业工程,工程总造价为约12.83亿元,本工程工期要求:1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6月30日。

2.2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设计行车速度:350公里/小时。

正线数目:双线。

线间距:5.0米。

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7000米,困难5500m。

最大坡度:一般20‰,困难地段30‰。

有效长:650米。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行车间隔:3分钟。

2.3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型号、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鲁南高铁四电1标防灾专业物资设备第二次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通用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货)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货商;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提供2016-2017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信号电缆投标生产企业必须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7)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项资格条件):

LN-FZ-02

(1)在中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

(2)投标物资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产品认证证书。

(3)投标物资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近三年投标物资最大缆芯芯数、同类铠装和防护形式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客运专线300km/h及以上近5年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相应的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5)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并附投标人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如无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3.4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除公告已明确外)。

3.6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提供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华龙道与新兆路交口如家酒店对面(天津站后广场)办理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交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交以上资料复印件壹套,加盖公章,A4纸装订,同时将以上资料扫描版发送至邮箱wmgstj@163.com投标申请表可编辑电子版也发送至邮箱wmgstj@163.com。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继续参加本次投标,请于2018年11月30日前提供投标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3,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wmgstj@163.com发送给招标人)和更换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帐号:1200 1660 4650 5000 032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铁路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4.3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0日9时30分,递交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高铁LNSD-1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凤鸣街1195号晨阳风机厂院内

邮编:276000

联 系 人:张海涛李耀东

电话:173*****772

电子邮件:********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龙道与新兆路交口如家酒店对面(天津站后广场)

邮编:300000

联系人:李江红

电话:136*****909

电 子邮 件:wmgstj@163.com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高铁LNSD-1标项目经理部

2018年1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设备 系统集成 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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