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辽源市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LYJDZX2010-04SJ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建设项目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发改综字[2010]57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辽源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拨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国家拨款占50%,自筹占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性质:新建。
2.2工程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为8000万元,规划总占地面积为3.087 公顷,总建筑面积约为33600 ㎡。
2.3招标范围:总体规划图、透视表现图、建筑、结构、供配电、采暖、给排水、智能化等围绕本建设项目所有设计内容。
2.4 资金来源与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
2.5工程建设地点:辽源市人民大街以西,原发电厂北厂区。
2.6设计完成时间:2010年 7 月 15 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编制)。
2.7设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满足项目使用需求。
2.8经济补偿:招标人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设计方案进行经济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设计企业资质,近三年内有一项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与技术装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请到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辽河大路20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2010年 5 月 27 日至2010年 6 月 2 日,每天上午8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购买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加收100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4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17日13时30 时,地点为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会议室,辽河大路209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辽源市公安局
办公地址: 辽源市康宁大街111号
联 系 人: 袁学洲 高万君
联系电话: 136*****010 151*****500
邮政编码:136200
传 真:****-*******
电子邮箱:220402abcd@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佳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源市西宁大路96号
联 系 人: 董莉君
联系电话 ****-******* 137*****505
邮政编码:136200
传 真:****-*******
电子邮箱:lyjdzx88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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