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宝塔分局公安信息化平台建设装备购置招标公告
公安局宝塔分局公安信息化平台建设装备购置招标公告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公安信息化平台建设装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公安信息化平台建设装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二、采购项目编号:YAZCXG2018-59
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
地址:延安市迎宾大道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安市新区北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
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公安信息化平台建设装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批
项目概况: (共分一个标段):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公安信息化平台建设装备购置项目(具体内容、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载明内容)
项目用途: 信息化平台建设装备
采购预算: *******.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a、投标供货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b、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c、投标供货商需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原件);d、投标供货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有社保部门或代收机构公章),依法不需缴纳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e、投标供货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f、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的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1-26 08:30:00至2018-12-0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壹套,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18 09:00:00
2、投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3、开标时间:2018-12-18 09:00:00
4、开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延安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建行延安分行营业室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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