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BRT快速公交PPP招标公告
滕州市BRT快速公交PPP招标公告
滕州市BRT快速公交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滕州市BRT快速公交PPP项目,已由滕州市人民政府同意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滕州市交通运输局经滕州市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为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金中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概况是采购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申请人参考,不作为申请人投资、决策的依据,申请人请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自主决策。
工程范围:滕州市BRT快速公交PPP项目,沿线道路的改造、BRT 站台的建设、交通综合服务中心及客运换乘中心的建设、车辆购置等市政工程建设。
工程主要规模:滕州市BRT快速公交PPP项目,南起交通综合服务中心首末站,沿龙泉路往北,至北辛路交叉口转盘沿北辛路往西至大同路交叉口,再沿大同路往北至终点滕州客运换乘中心站,沿线共设 8 对站点,线路全长约13km, 平均站距为 1.8km。
备注:以上建设内容来源于《滕州市BRT快速公交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际建设内容以政府方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
滕州市人民政府授权滕州市上善公交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
政府方负责项目涉及到的前期手续协调办理、设计及监理等单位的招选确定、建设及运营维护的监管、绩效考核、费用支付、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等工作。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并配合政府方办理建设过程中各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运营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绿化养护、保洁、设施维护、安全、维修等工作。
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全部资产和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方指定机构。
2.1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07496.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309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76.00万元,基本预备费9207.00万元,建设期利息6011.6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12.00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要求,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设定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拟定资本金与注册资本金为21600.00万元,剩余80%的投资额,由中选申请人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融资,但所筹资金仅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
2.2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 15.5年(含建设期2.5年,运营期13年)。
2.3付费方式: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
以上所述事项最终以采购文件的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 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2.申请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牵头方为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三年均为盈利状态,提供近3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合法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与利润分配表)。
3.参加资格预审阶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4.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人在职员工,2017年度至2018年上半年度正常缴纳社保;须配备项目负责人两名:承建交通服务中心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承建市政公用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拟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资格证件、养老保险交费证明,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要求人员即可);
6.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并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融资证明或其他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文件,且有效授信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8亿元;
7.申请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连续近6个月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PPP项目的投标,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方式,明确责权利关系);
9.申请人自2013年11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如2013年11月1日后成立,应自成立之日起),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法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10.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工商公示信息登记信息网上截图;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不超过3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书);
12.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13.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4.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及“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系统企业诚信库认证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
三、资格预审报名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 2018年12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9:00 至 11:30,14:00 至 17:00。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现场发售:滕州市北辛路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财政局服务窗口
联系人:朱彦旭 联系电话:****-******* 158*****055
传真:****-******* 电子邮箱:jzzzbb@126.com
售价:150 元/份,售后不退。
3.获取文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书
(5)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zggzy.com)网上报名截图、回执;
本次资格预审报名资料需要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3份留存,并在封面注明“滕州市BRT快速公交PPP项目资格预审报名资料”字样,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子邮箱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18年12月19日上午09:30分。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滕州政务服务中心北辛中路 2600 号)。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2.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核查。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或没有现场提交的,采购人将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滕州市
联 系 人:孙主任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金中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府佑大厦23楼
联 系 人:朱彦旭 电 话:****-******* 158*****055
传 真:****-******* 邮 箱:jzzzb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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