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关村南部(房山)科技创新城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北京中关村南部(房山)科技创新城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中关村南部(房山)科技创新城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BJZB2018-FZC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庞少帅、崔元昊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中关村南部(房山)科技创新城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A座7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仉成浩***-********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少帅、崔元昊***-********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房财政采【2018】697号)
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478万元。
3.采购内容:包括项目通过服务外包的方式,委托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协助北京市房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开展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建设工作,派驻工作团队提供综合窗口的咨询、受理、流转和管理等服务(具体技术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简要技术要求: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及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文件的质量标准;
5.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磋商响应人的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需求的服务商;(2)磋商响应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具有从事相关行业经验;(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磋商响应人近三年具备类似项目业绩;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能力;(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投标文件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网页版,且无行贿犯罪记录;(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响应人;(10)磋商响应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磋商响应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8.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10日 1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7日 09:00至2018年12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二层(招标代理部)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10日 09:40至2018年12月10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号11层海棠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10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号11层海棠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单位所在区县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近一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外)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7日起至2018年12月03日止,每天9:00-11:00, 14:00-16:00(北京时间)。本项目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只有已经报名并登记备案的服务商才能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每套500 元,售后不退。
3.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7日起至2018年12月03日)
4.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18年12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房山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庞少帅、崔元昊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标签: 综合 政务服务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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