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局机关用柴油(三次)招标公告
民政局局机关用柴油(三次)招标公告
武汉市民政局局机关用柴油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湖北聚缘合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民政局的委托,对其局机关用柴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三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JYH2018-11-26
(二)项目名称:局机关用柴油采购项目
(三)最高限价:100万元
(四)项目基本概况:
1、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1)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2)用途:用于局机关用柴油
(3)数量:吨
(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金额:100万元
(6)期限(供货期):2018-2019年一个供暖周期内按实际使用情况分批次送货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但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报名时投标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机构代码、特业许可等资质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系指投标人在本次投标前与其他经济体和个人之见无债务纠纷。并且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岗位责任等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以及从事这个行业所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指每月向税务机关缴纳税费的凭据和为公司员工缴纳社保的凭证等);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自我陈述保证为主,如有虚假陈述一经查出愿担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报名时需要提交原件查验):
1.投标人须具有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柴油);
2.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查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并对其结果负责。以投标截止前日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628号亚贸广场B座16-3室,湖北聚缘合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628号亚贸广场B座16-3室湖北聚缘合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 、联系方式:
武汉市民政局
地址:武汉市高雄路105号
联系人:张艳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聚缘合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亚贸广场B座16-3号
电话:138*****510 传真:********
电子信箱:********3@qq.">********3@qq.com
联系人:杜晓林
银行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开户行:民生银行东湖支行
户名:湖北聚缘合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502 0128 3000 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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