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中心2018年度门户网站及办公软硬件设备维护)招标公告
政府中心2018年度门户网站及办公软硬件设备维护)招标公告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 |||
项目名称 |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2018年度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及办公软硬件设备维护项目 | 预算价 | 15万元 | |
项目编号 | EZC-2018-ZX0441 鄂采计【2018】-31071 | |||
联系人 | 聂正茂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5号 | |||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供货商名称 | 湖北融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2018年度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及办公软硬件设备维护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1)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是由湖北融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在原网站基础上进行升级及日常维护,无法由第三方承担。2)湖北融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2009年开始承担中心的网络设备及办公软硬件设备的年度维护工作,安排专人长年驻点服务,服务人员熟悉各个应用系统网络及设备运行情况,较好地保证了各个系统的协同运行及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行。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2018年度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及办公软硬件设备维护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用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1)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是由湖北融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在原网站基础上进行升级及日常维护,无法由第三方承担。2)湖北融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2009年开始承担中心的网络设备及办公软硬件设备的年度维护工作,安排专人长年驻点服务,服务人员熟悉各个应用系统网络及设备运行情况,较好地保证了各个系统的协同运行及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关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有关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论证专家: 姓名 单位 职称 | |||
拟成交价格 | 15万元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监管部门。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6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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