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宜都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17-2030年)招标公告

化工园宜都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17-2030年)招标公告

根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环保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化工园区确认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发改工业〔2018〕404号)文件要求以及宜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需要,宜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对《宜昌化工园宜都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17-2030年)》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宜昌化工园宜都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17-2030年)
二、服务内容:宜昌化工园宜都园区33.98平方公里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主要包含规划总则、产业发展现状分析、产业发展思路及发展目标、产业选择与发展重点、产业空间布局规划、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发展、保障措施等规划内容。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9.5万元。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记录(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4.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4.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招标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合资(作)企业、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
4.6本次谈判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如同时参加,在谈判时则将同时被拒绝。
以上提供资质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提供原件彩色复印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请于2018年1126日至2018年123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满足“第四条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宜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四楼)报名、领取谈判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七、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宜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所有谈判响应文件应于北京时间2018年1251500时前交至宜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18年1251500
谈判地点:宜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四楼)会议室。
招标人:宜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田骐宇
联系电话:159*****586
2018年11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发展规划 园区 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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