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村易地搬迁村内分散安置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梧村易地搬迁村内分散安置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新圩镇梧村易地搬迁村内分散安置基础设施项目已由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许准字[2018]176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发包人为新田县新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易地搬迁专项资金。根据《永州市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永政办发[2017]7号),以及《新田县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发[2017]42号)等文件规定,湖南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发包人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交易发包。现将有关发包事项公告如下:

1、发包编号:HNYCZB-*******

2、工程概况:

2.1发包人名称:新田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2.2发包人地址:新田县新圩镇新圩村;

2.3 项目名称:新圩镇梧村易地搬迁村内分散安置基础设施项目;

2.4建设规模:新圩镇梧村易地搬迁村内分散安置基础设施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项目资金来源:易地搬迁专项资金;

2.6发包价格:人民币贰佰玖拾叁万捌仟捌佰壹拾壹元壹角叁分(¥*******.13元);

2.7项目完成期限:60天(日历日);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9发包范围:新圩镇梧村易地搬迁村内分散安置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村内道路硬化、新建道路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10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

3、承包人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发包文件第二章承包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要求。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2018年7月以来连续3个月(2018年7月-2018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发包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承包单位的; 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但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纳发票。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交易。

4.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交纳方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承包人在开标现场缴纳。

5、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5.1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t.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发包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发包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发包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发包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承包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3发包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发包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承包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承包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承包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5.4承包人若对发包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qq.com),否则视为认可发包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承包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发包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当天内作出答复, 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敬请获得发包文件的所有承包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发包人概不负责。

6、评审办法

6.1评审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2本项目当递交承包文件的承包人数量超过20家(含20家)时,第一阶段先随机抽取9家入围,对入围的承包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发包文件要求的入围承包人再进行第二阶段中标候选人的抽取并产生3家中标候选人;当递交承包文件的承包人数量没有超过20家时,全部入围,对入围的承包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发包文件要求的入围承包人直接抽取3家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内如对中标候选人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发包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6.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交易时间和地点:

7.1交易截止时间:2018年 10 月 28 日 14 时30 分;

7.2交易地址:新田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承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7.4承包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发包人不予受理,交易无效。

8、本公告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发包单位:新田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田县新圩镇新圩村

联 系 人:文先生联系电话:152*****006

代理机构:湖南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田县龙泉镇秀峰街北路88号702房

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7*****2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分散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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