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本级]火车站台灯箱广告采购项目
[南昌市本级]火车站台灯箱广告采购项目
[2018-11-26]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南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 | ||||
项目名称 | 火车站灯箱广告投放 | ||||
项目金额 | 400,000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江苏永达高铁传媒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车站签订平面灯箱广告媒体资源使用合同,拥有南昌车站灯箱广告媒体资源使用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江苏永达高铁传媒有限公司提供该项目的服务。 | ||||
专家姓名 | 罗艳萍 | 职 称 | 会计师 | ||
工作单位 | 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专家2论证意见 | 鉴于江苏永达高铁传媒有限公司与南昌铁路局南昌车站签订了南昌站平面灯箱广告媒体资源使用合同,拥有合同项下媒体资源使用权,具有唯一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姓名 | 刘青松 | 职 称 | 高级审计师 | ||
工作单位 | 江西日报社 | ||||
专家3论证意见 | 江苏永达高铁传媒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平面设计、平面灯箱广告媒体宣传的专业公司,2016年,2017年曾多次与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车站密切合作。项目的完成,产品的质量,甲方均非常满意,交付时间及时,价格实惠,经验丰富。综合以上各条的优势,建议推选江苏永达高铁传媒有限公司为单一采购供应商。 | ||||
专家姓名 | 陈洪民 | 职 称 | 研究员 | ||
工作单位 | 江西省科学院能源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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