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环境保护局垃圾房采购项目其它

阜宁县环境保护局垃圾房采购项目其它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垃圾房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垃圾容器

采购单位阜宁县环境保护局
行政区域阜宁县公告时间2018年11月26日17:55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6日09:00
预算金额¥1820.1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阜宁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阜宁县城南新区城南大厦C座1406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主任****-********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澳门路59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先生 ****-********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宁县环境保护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垃圾房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垃圾房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NCG【2018】14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宁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阜宁县城南新区城南大厦C座1406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阜宁县澳门路598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垃圾房采购项目

2、工程地点:新沟、金沙湖、陈良、陈集、板湖、古河、芦蒲、羊寨、三灶、沟墩、开发区(花园街道)、罗桥、东沟、硕集社区、公兴社区、益林、阜城、吴滩街道、郭墅境内;

3、项目概况:垃圾房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含钢板垃圾房制作、安装,除锈、防锈漆一遍,调和漆两遍,表面喷字(具体详见图纸,提供的图纸是一个垃圾房(3792个垃圾房一样)。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约1820.16万元,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为五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一标段

(504个)

2013年度金沙湖喻口、板湖、芦蒲左范、羊寨镇西、三灶陈吕、罗桥沿街、东沟镇南项目区内,主要内容含钢板垃圾房制作、安装,除锈、防锈漆一遍,调和漆两遍,表面喷字,总计504个,预算价约为241.92万元;

30日历天

二标段

(996个)

2014年度新沟新东、金沙湖两合、陈良李良、陈集、芦蒲马集、羊寨单家港、三灶楼子、罗桥沿路、东沟北堆、益林大余、阜城施庄(和平居委会)、吴滩街道吴滩、郭墅张庄、孙郑项目区内,主要内容含钢板垃圾房制作、安装,除锈、防锈漆一遍,调和漆两遍,表面喷字,总计996个,预算价约为478.08万元

30日历天

三标段

(916个)

2015年度陈集停翅港、板湖孙合、芦蒲东吴、羊寨后沙岗、孔苏、三灶前三灶、开发区(花园街道)必生、罗桥张赵、硕集社区硕集、何桥、公兴社区青墩、益林兴杨、马荡、吴滩街道通阳、合东、郭墅兴庄项目区内,主要包含钢板垃圾房制作、安装,除锈、防锈漆一遍,调和漆两遍,表面喷字,总计916个,预算价约为439.68万元;

30日历天

四标段

(921个)

2016年度新沟海宗、陈集汪朱、钟左、板湖西崔、古河洋桥、芦蒲蒲南、羊寨镇东、三灶丰墩、开发区(花园街道)花园、罗桥凤谷、青沟、东沟永兴、硕集社区阳光、公兴社区公兴、益林倪东、吴滩街道合利、郭墅唐城项目区内,主要包含钢板垃圾房制作、安装,除锈、防锈漆一遍,调和漆两遍,表面喷字,总计921个,预算价约为442.08万元

30日历天

五标段

(455个)

2017、2018年度新沟新南、陈集海口、旗杆、胡庄、沟墩条岗、吴滩街道立新项目区内,主要包含钢板垃圾房制作、安装,除锈、防锈漆一遍,调和漆两遍,表面喷字,总计455个,预算价约为218.4万元

30日历天

注:每个投标申请人可以同时投五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4、供货期限要求: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如发生延误,每日赔偿人民币100000元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20日,甲方和监理进行产品合格数量验收,如果达不到合格数量的一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供货安装地点:阜宁县环境保护局指定地点,并由采购人监督其费用由供货方负责。

6、质量要求:合格,质量保证期三年。

7、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6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垃圾房采购项目中止公告

标书编号:FNCG【2018】142-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因多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供货期限要求: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如发生延误,每日赔偿人民币100000元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20日,甲方和监理进行产品合格数量验收,如果达不到合格数量的一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的内容提出质疑,现决定中止此次招标!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820.1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房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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