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办公室城中村改造等苗木评估费招标公告

都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办公室城中村改造等苗木评估费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 浙鼎峰招【2018】196号(第二次)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丽水市莲都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办公室城中村改造等项目苗木评估费(第二次)不限950000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具有本项目招标内容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8-11-23 至 2018-11-30

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本项目公告为5个工作日)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丽青路39号

3.标书售价(元): 3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8-12-13 09:00:00

七、投标地址: 莲都区招投标中心(大洋路122号5楼)

八、开标时间: 2018-12-13 09:00:00

九、开标地址: 莲都区招投标中心(大洋路122号5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标项一: 10000.00

交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户名):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 2010 0007 8361 940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秋丽

联系电话: 136*****767

传真: ****-*******

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江滨巷17号301室

2、采购人名称: 丽水市莲都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系人: 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 ****-*******

传真: 135*****598

地址: 莲都区桂山路92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莲都区财政局

联系人: 赵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

传真:

地址: 莲都区财政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 苗木 城中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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