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全国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点建设提升设备招标公告
高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全国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点建设提升设备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全国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点建设提升设备 | 1 |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2、须为具有生产或销售相关产品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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