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燃油气锅炉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医院燃油气锅炉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高淳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燃油气锅炉采购及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高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高淳县人民医院委托,对新区医院燃油气锅炉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投标。

1、项目编号:GCZC-*******

2、项目名称:新区医院燃油气锅炉采购及服务(具体见附表清单)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如果不是制造商直接投标的话,应有制造商的授权或代理资格(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投标)且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制造商具有锅炉制造许可证,纯进口锅炉不受此限制;

(3)锅炉制造商专项授权书;

(4)安装单位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V级(含)以上锅炉安装许可证,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证;

(5)品牌燃油燃气两用蒸汽锅炉,2007年以来在江苏地区≧2吨/小时以上合同业绩2份;

(6) 投标人在江苏地区有长期的售后服务机构,投标时提供服务点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售后服务点地址、服务人员及服务人员的相关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

上述(1)、(3)、(4)、(5)、(6)在勘察现场同时必须提供原件备采购方资格审查。上述(2)如果是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原件,如果是代理商投标则提供原件或原件复印件。

4、招标文件获取办法: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免费下载。

5、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户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采取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不接受现金和现金支票)交纳。保证金不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送达招标现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勘察现场、资格审查集中地点及截止时间: 2010年6月14日上午8:30~10:00,地点:高淳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工地,高淳县经济开发区中心区(古檀大道与纬一路交叉路口)。

本项目只接受勘察现场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单位联系人: 陈小荣 电话:139*****505

高淳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 话:***-******** 传 真:***-********

7、投标开始时间:2010年6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6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高淳县人民医院五楼大会议室(高淳县淳溪镇淳中路9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户名:高淳县人民医院

开户行:高淳县工商银行

帐号:****************8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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