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中街以西,丙五十路以南地块棚户区改造(南部新城保障性住房剩余地块润德?锦城)景观园林设计招标公告
南湖中街以西,丙五十路以南地块棚户区改造(南部新城保障性住房剩余地块润德?锦城)景观园林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XJ-****-*******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湖中街以西,丙五十路以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南部新城保障性住房剩余地块 润德?锦城)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00768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园林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南湖中街以西,丙五十路以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南部新城保障性住房剩余地块 润德?锦城)景观园林设计。
2.2 建设地点:南湖中街以西,丙五十路以南。
2.3 建设规模:约20000m2。
2.4 计划投资额:约15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南湖中街以西,丙五十路以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南部新城保障性住房剩余地块 润德?锦城)景观园林设计。
2.6 设计周期:收到甲方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完成景观园林设计。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6、2017)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B区二楼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报名。
5.2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1份: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④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原件、⑤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B区二楼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报名,报名成功后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1室)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纪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1室
联系人:钱强
电 话:****-********
监督人: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2018年11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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