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宣传广告(重庆卫视天气预报中投放广告) 招标公告
形象宣传广告(重庆卫视天气预报中投放广告) 招标公告
潼南区形象宣传广告(重庆卫视天气预报中投放广告)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各有关供应商:
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相关部门的批示,现对潼
南区形象宣传广告(重庆卫视天气预报中投放广告)拟实行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相关内容如下:
采购单位 |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宣传部 |
项目名称 | 潼南区形象宣传广告(重庆卫视天气预报中投放广告) |
项目内容 | 在重庆卫视天气预报中投放5秒城市形象宣传广告1年 |
采购总预算 | 30万元人民币 |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 | 重庆气象影视中心 |
拟采购供应商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68号气象局17楼 |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 宣传广告投放平台具有唯一性 |
公示时间 | 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2月4日 |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龙女士 电话:***-******** |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 |
注:1、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2、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后,应当报财政部门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
3、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之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个人
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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