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大队下辖三个中队便装库及相关库室进行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七里河大队下辖三个中队便装库及相关库室进行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受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七里河区大队的委托,兰州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七里河大队下辖三个中队便装库及相关库室进行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七里河区大队

2、项目名称:七里河大队下辖三个中队便装库及相关库室进行改造项目

3、建设地点:七里河中队、龚家湾中队、彭家坪中队

4、资金来源:区财政

5、建设内容:三个中队便装库及相关库室维修改造

6、项目投资:20万元

7、计划总工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0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28日

8、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项目批复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4)、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10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5)、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4年-2016年度或2015年-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6)、根据甘建建(2016)231 号文和甘建建【2016】46文要求本项目管理组成人员须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以上项目组成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同时须提供(2018年8月至 2018年10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本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03日

获取文件地点:兰州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281号(科庆科技园5楼519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的售价:200元

四、招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16时30分

递交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与阳光商业街交叉处

2、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七里河区大队

招标人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与阳光商业街交叉处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88*****812

2、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东方华太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281号(科庆科技园5楼519室)

联系人:陈本科

联系人电话:181*****7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库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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