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水湾景区栈道和栏杆修复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花水湾景区栈道和栏杆修复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花水湾景区栈道和栏杆修复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花水湾景区栈道和栏杆修复改造工程已由 花水湾镇人民政府 以党委(2018)23次会议通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邑县花水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 镇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邑县花水湾镇人民政府。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花水湾景区栈道和栏杆修复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大邑县花水湾镇 2.3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省外企业须提供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资质,近3年(2015—2017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2016、2017)无亏损(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时间起算)。 3.3信誉要求:该公司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4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建造师,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等级,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施工企业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3.6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3日, 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邑县分中心(网址:http://www.dyggzyjy.com/)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5.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6日10时30分,地点为 大邑县花水湾镇千佛村村民委员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邑县分中心网站、成都市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邑县花水湾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邑县花水湾镇 联系人: 张强 电 话: 177*****85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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