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天然气储存调峰液化综合利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阜康市天然气储存调峰液化综合利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公司受新疆中化龙翔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阜康市天然气储存调峰液化综合利用项目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阜康市天然气储存调峰液化综合利用项目
三、 采购类型:公开招标
四、 采购机构名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六、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80日内交工
七、采购预算价:500万元。
八、 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合法经营、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有承担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服务能力的及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
1. 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间要求
报名单位请于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4日(工作日内)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至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在本单位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社保明细、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以上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十、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延安南路支行,开户行行号:********0387、开户行账号:****************26427,)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作为确认报名依据。
十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4日
十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吉市乌伊西路亚昊酒店二楼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机构地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天佑桃园新城31号楼2单元102室
联系人:王丽娜 联系电话:****-*******
********399
采购人:新疆中化龙翔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文杰 联系电话:137*****850
2018年11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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