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吉尔格朗村等4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吉尔格朗村等4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吉尔格朗村等4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经伊州发改项目2016】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伊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为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吉尔格朗村3小队、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吉尔格朗村2小队,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廊道202米;截水墙102米;集水井1座;高位蓄水池2座(50立方米、100立方米各一座);消毒设备1台,各类检查井49座、铺设管网30.5公里(φ315-50毫米);集中水表井107座。日供水规模2606.98立方米。
2.2.标段划分:本次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018年12月24日-2019年4月30日,总工期128天(日历日)。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土建安装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同时对报名企业按本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凡参加投标的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有二维码可供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专业),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在本单位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企业近2年内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等证明材料)。以上均为原件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并同时携带1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4.3招标文件将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4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 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京时),在伊宁市合作区40号九城商务楼3楼315室出售。
4.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0日上午10:30时,地点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伊宁市边境合作区广东路5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伊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联 系 人:蔡云龙
联系电话:139*****58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寒
联系电话:****-****************94
伊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2018年11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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