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6〕1474号)批准建设,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京新高速公路(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工程机电系统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新交综〔2018〕18号)和《关于京新高速公路(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工程上沙河立交至西站立交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新交综〔2017〕21号)批准,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既有吐乌大高速乌鲁木齐至大黄山段以及G30乌奎联络线(即上沙河立交至西站立交段)进行“四改八”改造。项目起点为阜康市境内幸福路口互通,与大黄山至奇台高速公路相接,终点位于G30乌奎高速的头屯河区西站互通立交,全长约120km。全线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本项目土建工程分阶段实施方案:第一阶段,南半幅路基桥梁结构物施工,老路路面暂时不动;第二阶段,全段北半幅封闭施工,南半幅路段设置双向4车道通行;第三阶段:北半幅开放交通,双向4车道通行,封闭施工南半幅;第四阶段:开放双向8车道通车。机电工程将视南、北半幅交通转换需要分阶段推进实施。
本项目机电工程设计内容包括JianKong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道路照明系统。涉及的沿线管理及养护设施包括:改扩建现有乌鲁木齐管理分中心(观园路)、昌吉管理分中心,负责本项目JianKong、通信、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等道路运营管理工作,以及对各项业务进行管理和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新建3处养护工区,分别与甘泉堡收费站、阜康服务区、大黄山服务区同址合设。原址扩建服务区2处,分别为阜康服务区及大黄山服务区。新建1处主线收费站,新建6处匝道收费站,原址改建2处匝道收费站。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机电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机电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集成、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及缺陷修复等全部服务。具体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DWJD-1 | JianKong系统:乌鲁木齐(观园路)通信分中心和昌吉通信分中心JianKong系统、全线JianKong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在互通式立交等重点路段,设置视频监视、交通量检测、动态信息发布及交通诱导设施,实现全线的全程JianKong,动态信息发布和交通诱导。 通信系统:新建11处无人通信站,对已有乌鲁木齐(观园路)通信分中心、昌吉通信分中心通信设备进行扩容;包含通信管道、光缆及对甘泉堡通信站、三坪通信站的扩容。 |
DWJD-2 | 收费系统:新建1处主线收费站(米东北主线收费站),新建6处匝道收费站(南泉子匝道收费站、五工梁匝道收费站、上户沟匝道收费站、天池匝道收费站、阜康匝道收费站、准东基地匝道收费站),原址改建2处匝道收费站(甘河子匝道收费站、甘泉堡匝道互通收费站)。共计97条收费车道。同时对乌鲁木齐(观园路)收费分中心、昌吉收费分中心进行相关扩容。 照明系统:收费广场照明及部分主线照明,具体为:南泉子互通、甘河子互通、上户沟互通、五工梁互通、天池互通、阜康互通、准东基地互通、甘泉堡互通和米东北主线站收费广场照明;米东北多雾区主线段(K93+400~K95+400)照明。 |
机电工程计划2019年3月1日开工,2019年10月31日交工,工期8个月(其中施工期5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招标公告附件和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招标人本批次同时组织以下两个机电工程项目的招标:
序号 | 招标项目名称 | 标段数量 |
1 | 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机电工程(XWJD-4标段重新招标) | 1个 |
2 | 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机电工程 | 2个 |
投标人可同时本批次3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允许被授予1个标段(只允许中1个标)。投标人在本批次各标段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可以重复或相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4: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至19:00,在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四楼)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下列证照加盖单位章的彩色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2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每标段售价人民币3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7日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11: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大道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B座6层 |
邮 编:830049 | 邮 编:518049 |
联系人:艾力 | 联系人:张义彬、米东荣 |
电 话:****-*******、******* | |
电子邮件:********@qq.com | 电子邮件:********23@qq.com |
网 址:http://www.xjjtjsj.com/ | 网 址:http://www.szewec.com/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6500 1610 1000 5251 9020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滨河时代支行 账 号:755 9038 2531 0801 |
2018年11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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