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一、二号学生宿舍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中学一、二号学生宿舍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象山中学一、二号学生宿舍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中学一、二号学生宿舍楼维修工程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象发改投复[2010]14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浙江省象山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象山中学校区内
工程造价:约200万元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工程规模:一号学生宿舍楼为五层2186平方米,二号学生宿舍楼为六层2223平方米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一号、二号学生宿舍楼维修改造工程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资质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无在建项目。
本次投标要求专职安全员 1 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被停止或限制进甬备案。
3.4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需经象山县建设局登记备案通过,且未被停止或限制进象备案。
3.5投标人报名时须持《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购买时持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在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丹城金鹰路1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肆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开户单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
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交易中心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指定账户)向投标人出具收据
5、投标申请受理:
5.1时间:2010年6月7日至2010年6月10日17:00时止(休息日除外)。
5.2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报名窗口)。
5.3本项目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1)报名表并加盖红章,并携带企业IC卡和项目负责人IC卡;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辖区范围内须提供象山县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需提供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需提供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9)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参加。
报名时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受托人到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开标大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发布时间: 2010年6月7日至2010年 6月10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省象山中学
联 系 人:葛老师
联系 电话:138*****111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城金鹰路1号二楼
联 系 人:赖敏丽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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