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PG)15吨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PG)15吨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中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PG)15吨2018-11-30 15:08CNHUCG********82018-11-27 15:31石城城
      二、质量要求:1、外观:无色透明液体;2、含量:≥99.5%;3、水分:≤0.05%。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费承担:需方仓库(上虞市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纬五路32号),联系电话:潘炳坤:139*****332。运费供方承担。运输途中出现任何问题由供方承担。
      四、包装标准:200kg铁桶桶包装,包装桶上标明:1、二乙二醇二甲醚用代号“PG”表示;2、批号;3、净重毛重;4、日期。包装物不回收。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第二条验收,以需方检测方法检测结果为准。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35天电子承兑付清货款。需供方提供税率为16%的全额
      增值税发票。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
      八、其它约定事项:供方承诺其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供方承担赔偿责任。供方在合作过程中必须保守需方的商业秘密,否则由供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发票邮寄地址:浙江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纬五路32号,曹海松收,电话:139*****419,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原告方人民法院起诉。
        序号采购品名称品目编码规格单位
        1二乙二醇二甲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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