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东涌镇南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南涌村启新路127号厂房出租招标公告
【南沙区东涌镇南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南涌村启新路127号厂房出租招标公告
南涌村启新路127号厂房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网上竞投)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受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南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占地面积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东涌镇启新路127号。
(三)资产使用范围:工业,并且符合环保及法律法规要求。
(四)租赁/承包期限:11年5个月,自2019年2月1日至
(五)交易底价:105750元/月。
(六)租金递增方式:每年在上年基础上增递3%, 租金不含税。
(七)租金收取方式:按月为一期收取,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月租金。
(八)交易保证金为¥*******元,以转账(含网上转账,不接受现金存款)形式于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3日缴纳;各竞投报名人可在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s://3z.gzns.gov.cn/trade/)进行注册及报名,保证金账号:系统随机生成(竞投报名人通过注册及报名申请后,经镇街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一个保证金帐号对应一个竞投人),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凤凰大道支行,账户名: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各竞投报名人凭网上随机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在银行足额缴纳保证金,系统将以此随机账号识别竞投人身份。报名以保证金款项到账为准,请各竞投报名人提前交纳保证金,跨行转账提前24小时以上,同行(中国银行)转账提前2小时以上,否则因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而影响报名,后果自负。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保证金汇款人必须与竞投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即出现委托交款的情况,委托交款人与被委托交款人双方需在开标前到交易站办理款项确认手续,否则如有任何问题,后果自负(包括取消招投标资格及中标资格等)。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的竞投。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予以原额无息退回缴纳账户;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九)合同履行保证金为¥*******元,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投标人竞投中标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多出部分退回缴纳账户)。
(十)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2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4‰计算违约金,如需续租则必须在合同期满前90天提出申请,合同期满当天完成场地清理。
(十一)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包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二)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南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中标人在交易确认日五天内(即中标日第二天开始五天内)向发包方缴纳人民币陆佰肆拾肆万玖仟伍佰元(¥6,449,500元)厂房使用权转让金、测绘费人民币叁万肆仟伍佰元(¥34,500元)、评估费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合共人民币陆佰伍拾万零肆仟元(¥6,504,000元),缴交至发包方以下账户,账户名: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南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开户银行: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涌支行;账号: ****************57。如逾期不缴交上述费用(以发包方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则视作中标人违约,发包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没收交易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进行重新招标。原租户中标不需缴纳上述费用,报名时只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发包方与第三方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该厂房使用权转让金、测绘费、评估费由发包方按约定转给原租户;
2、租赁期内,乙方应依法缴纳税费(包括场地的土地使用税、房屋租赁税、工商税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治安费、清洁费等),而不论该种税费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是否由乙方承担。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3、该厂房、水、电、变压器的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损坏,水、电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需保障用水用电安全,日后水电费及因用水电发生安全事故和变压器的安全维护、维修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合同期内,乙方要对该厂房进行维护保修,人为以及因不可抗力造成厂房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计划对原有厂房进行改造,要征得甲方及有关部门审批方可实施,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经有关部门同意建设后,乙方自行承担建设费用、安全责任及消防安全;
5、合同期内,乙方将本合同的厂房使用权转租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转租时,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手续费50000元;
6、合同期内,遇政府征地或旧村改造征用该厂房时,乙方无条件服从,该厂房所有建构筑物及用水用电、消防设施、排水设施、道路、电房变压器等的资产补偿及其他补偿(如搬迁奖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计算方式为:以合同期为基数计算比例,甲方占已使用年限所占比例份额,乙方占未使用年限所占比例份额。土地补偿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请求甲方作任何补偿或赔偿。政府征地收地之日本合同终止;
7、合同期满或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该厂房的所有建构筑物(包括新建建筑物)及用水、用电、消防设施、排水设施、道路、变压器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毁损,不得请求任何补偿或赔偿;
8、若遇原租户全部(或部分)资产未如期退场而导致发包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资产如期交付给新中标人使用的情况时,不视作发包方与新中标人双方违约,按以下办法处理:(1)经发包方与新中标人协商一致,同意先交付能交付使用的部分资产开始收租,其余部分待能交付使用时再开始收租的,双方可签订合同;(2)协商不一致的,可延迟至全部资产能交付新中标人,由于以上原因导致合同开始日后90天仍未能交付全部资产的,新中标人有权提议中止交易,不视作双方违约,发包方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给新中标人。发包方有权根据原合同相关条款追究原租户因逾期退场造成的一切损失与法律责任;
9、具体约定,请参看村提供的《厂房租赁合同》。
三、报名及咨询
(一)本次项目采用网上在线报名,网上在线竞价方式,竞价阶梯为150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人可于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
(二)报名资料:竞投人在线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原件等)。
(三)报名流程指引:请参看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s://3z.gzns.gov.cn/trade/)标题栏右侧的“资料下载”中的“在线交易操作视频指南-在线报名和查看保证金帐号”。
(四)注意事项:
1. 报名以保证金款项到账为准,请各竞投报名人提前交纳保证金,跨行转账提前24小时以上,同行(中国银行)转账提前2小时以上,否则因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而影响报名,后果自负。
2.保证金汇款人必须与竞投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即出现委托交款的情况,委托交款人与被委托交款人双方需在开标前到交易站办理款项确认手续,否则如有任何问题,后果自负(包括取消招投标资格及中标资格等)。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的竞投。
3.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所有条款,否则,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又实际报名了的,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竞投人自负。网上竞价交易结束后,中标人(单位)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本《招标公告》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报名条件)由发包方进行审核,并且发包方于竞投交易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 《报名资格确认证明》上交给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经发包方审核,若第一中标人符合资格要求的,由第一中标人中标;若第一中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则取消其第一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此次项目终止。是否重新组织交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若只有一个竞投报名人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的,系统将自动默认其为中标人。
四、竞投须知
(一)通过网上在线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的竞投申请人,请于
(二) 竞投申请人自行负责网上交易帐号安全,自行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竞投操作。
(三) 网上在线竞投时,各竞投人自行掌握好时间,竞投结束时间一到,系统马上终止竞投,过时不候。
(四)若网上竞投时间结束后依然没有产生中标人的,即所有竞投人一次都没有参与网上竞价的,项目依然为底价的情况下,将以在交易站现场摇珠方式来确定中标人,摇珠时间以交易站通知为准,各竞投人可参与现场摇珠活动,若竞投人没有出现在摇珠现场,则视为竞投人放弃监督权,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活动如期举行。
(五)在线竞价操作指引:请参看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s://3z.gzns.gov.cn/trade/)标题栏右侧的“资料下载”中的“在线交易操作视频指南-在线竞价”学习小视频或可依各自帐号密码登录后在右侧标题栏中“我的”下拉菜单中选择“我的交易”中点选“模拟竞投”进行模拟竞投操作。
五、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特别声明
(一)本站组织的交易行为属于代理行为,标的物现状由其权属人以书面形式向本站提供。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详细了解现状(包括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标的物存在瑕疵引起的问题,本站不承担责任。
(二)竞投人如果对交易保证金归属有争议的,或对交易项目产生争议的,由竞投人与标的物权属人协商解决,本站不承担责任。
(三)交易如仅有一个报名人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的,系统将自动默认其为中标人,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竞得标的物。
(四)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所有条款,若网上竞投时间结束后依然没有产生中标人的,即所有竞投人一次都没有参与网上竞价的,项目依然为底价的情况下,将以在交易站现场摇珠方式来确定中标人,摇珠时间以交易站通知为准,各竞投人可参与现场摇珠活动,若竞投人没有出现在摇珠现场,则视为竞投人放弃监督权,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活动如期举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于情节严重行为,由本站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其3年内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以行贿谋取中标;
(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3)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htm">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4)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8.投标人自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上述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htm">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9.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报价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5.网上竞投时间结束后依然没有产生中标人的,即所有竞投人一次都没有参与网上竞价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七)竞得人在确认竞得结果后,如要放弃该标的物成交权,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投,该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八)当标的物权属人按照规定的流程,通过本站连续开展二次公开招标,仍出现流标、废标现象的,由标的物权属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本站同意后,以不低于原来确定的底价进行协商交易,签订合同后将合同送本站备案,并及时在“三资”管理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
(九)有关出租方或承包方的资产信息均由出租方或承包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由出租方或承包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资产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对交易合同条款均经过慎重考虑,对条款没异议,均为自愿签订。交易双方如果产生任何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南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王镇东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B座三楼
联系人:陈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1:《厂房租赁合同》
厂房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南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南沙区东涌镇启新路40号
联系电话: ********邮编: 511453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厂房租赁相关的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厂房概况
1、乙方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竞投方式,租赁甲方自有的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启新路127号厂房(以下简称该厂房)。该厂房用地及建筑物面积:占地面积13218.66平方米,建构筑物面积11587.39平方米(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2、乙方对甲方出租厂房权属等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并同意承租。甲方保证该厂房权属清晰,无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该厂房的所有权是甲方与原租方协商所得,在签定本合同前,乙方按照甲方招标公告的要求,在交易确认日五天内(即中标日第二天开始五天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陆佰肆拾肆万玖仟伍佰元(¥6,449,500元)厂房使用权转让金、测绘费人民币叁万肆仟伍佰元(¥34,500元)、评估费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总费用合共人民币陆佰伍拾万零肆仟元(¥6,504,000元),缴清上述总费用后,乙方才获得该厂房的使用权,而该厂房的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日后无论何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一方违约解除合同、合同期满终止等),上述总费用均不予退回。另,如乙方为原租户,则无需缴交上述总费用。
3、租赁期间,该厂房仅用作工业用途,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南涌村的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作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厂房,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的经营范围只限于工业,并应以取得有关部门审批为前提。如乙方需要变更经营范围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厂房,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 租用期限及厂房的交付
1、本合同下的厂房租用年限为11年5个月,自2019年2月1日至
2、甲方按合同签订时现状将该厂房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保证该厂房在交付时是适租的。
3、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厂房的时间为
4、乙方应在《交付通知书》规定的厂房交接日起三天内,携《交付通知书》内注明的相关资料及费用到甲方处办理交付手续,并在《交付通知书》上签署确认,如乙方未带齐相关资料及缴交费用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该厂房,由此造成逾期交付厂房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签署《交付通知书》视为乙方已接收厂房并确认厂房是适租的。
5、如乙方未按本条第四款的约定按时办理厂房交接手续,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厂房,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履约保证金、租金及支付
1、合同履约保证金
(1)在签订本合同当天,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元(大写:壹佰贰拾陆万元)。在竞得人(即乙方)竞得资产后,从交易保证金*******元(大写:壹佰柒拾万元正)中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余额退回给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
(2)租赁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待乙方付清租金及各项杂费并完好移交厂房后30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处理,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且有权收回该厂房,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双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另行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2、租金标准
租金方式采用多期有递增方式计算:
租金单价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人民币 ),不含有关税、费。
租金递增方式: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年基数上递增3%。
3、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租金按月收取,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4、租金不含税金,乙方或甲方如需开具发票,则相关税、费(包括房产税、本合同场地的土地使用税、厂房租赁税)等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按本条上述约定期限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如乙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的1‰的违约金,直至应付款付清之日止;逾期20天仍未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厂房,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厂房使用、改造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厂房所属设施(变压器500KVA、用水、用电)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厂房及其他建筑物及厂区内设施(变压器、用水、用电、道路、绿化、排水管等)的维修、维护、保养、年审,变压器如需更换配件或整体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厂房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乙方对厂房及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包括用电)的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厂房及其他建筑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厂房损坏,或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自然灾害造成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灭失,不能修复的,乙方无需承担维修责任,但乙方应承担保险责任。
2、乙方租用厂房后甲方所提供的基础设备、设施如不能满足发展要求时,所需的水电扩容、道路、下水道、环境改造、环保设施等项目的建设,以及乙方自身经营需要增加生产设备、供水、配电、消防、环保等设施安装配置,由乙方自行出资解决,且均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甲方应给予协助,并承担办证费用。
3、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进行本条第二款建设或对厂房进行装饰、装修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该建设或装饰、装修均不得对厂房结构构成影响。租赁期满、乙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或本合同终止时,对乙方装修或增加设施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享受权利:
1、依附于建筑物的装饰、装修、加建部分、设施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 厂房转租、转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转借厂房。
只有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厂房转租,但转租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部份厂房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厂房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若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乙方须保证转租户无条件迁离该厂房。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如乙方将本合同的厂房使用权整体转租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转租时,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手续费50000元(大写:伍万元)。
第六条 税、费缴交及风险
1、租赁期内,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
2、租赁期内,乙方应依法缴纳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本合同场地的土地使用税、厂房租赁税、工商税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治安费、清洁费等),而不论该种税、费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是否由乙方承担。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3、在租赁期限内,由乙方负责购买该厂房、其他建筑物及厂房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每年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财产保险凭证副本。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当期的租金及其它乙方应付费用;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法律法规、南涌村(居)村规民约和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移交前保证详细知悉和了解厂房现状,如发现有问题的,必须立即与甲方沟通协调;
(2)乙方不得从事聚众赌博、斗殴等违法行为。
(3)甲方原有的设施乙方必须保护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和维修。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有责任保护环境、保护农业用地和农业生产、保护交通道路及公共设施,如因乙方造成污染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堆放物品、器材,不得堵塞下水道。
(5)租赁期间内,乙方须每月结清工人工资,不得拖欠,如发生劳动纠纷,甲方有权即时介入并监督乙方解决问题,且乙方在此期间内不得搬迁任何机械设备,如乙方经有关部门认定属于拖欠工资逃逸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如在处理劳资纠纷过程中,甲方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先行垫付工人工资及其他费用,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备、原料、成品等进行拍卖,用于偿还所拖欠的工人工资、相关税费及租金等费用。
(6)租赁合同期满或本合同终止后,属于乙方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拆除,并在租用年限届满或合同终止之日当天内自行清理好场地杂物,并于期满或终止之日当天内向甲方移交该厂房,办理有关移交手续,逾期未拆除清理的视乙方自行放弃,甲方有权对未清理的一切物品、机器设备进行处置,并有权追究因此产生的清理费用。
第八条 厂房续租
租用年限届满,本合同终止,甲方无偿收回该厂房。如需继续出租,甲方必须将该厂房重新进行竞投交易。乙方如继续租用,必须在期满前3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重新参与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第九条 厂房土地征收
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或旧村改造征用乙方租用的厂房,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该厂房所有建构筑物及用水用电、消防设施、排水设施、道路、变压器等的资产补偿及其他补偿(如搬迁奖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计算方式为:以合同期为基数计算比例,甲方占已使用年限所占比例份额,乙方占未使用年限所占比例份额。土地补偿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请求甲方作任何补偿或赔偿。政府征地收地之日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因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且履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向履约方支付等额于剩余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额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履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按实际损失向履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在租赁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租用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厂房,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厂房;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厂房结构;
3、损坏厂房,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厂房租赁用途;
5、利用厂房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7、拖欠租金20天以上(含本数)。
8、未按消防、环保部门、生产、安监部门或其他部门的规定办理整改手续。
第十三条 合同纠纷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镇相关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其中一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守约因主张权利而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和律师费及差旅费等由此引发的守约方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四条关于文书的送达
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如直接送达的,收件方应为本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收件方是公司的还应加盖公章;无法直接送达的,则按本合同注明的通信地址寄发通知,任何一方在通信地址变更时均有义务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通知不达的责任由地址变更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拒收邮寄通知,甲方可于甲方村居公告栏中及该厂房外张贴通知,即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如乙方有计划对厂房或其他建筑物进行改造,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还需经得相关部门批准。双方就改造费用、资产等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期满,所改造的资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付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后生效;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公共资源交易站一份。
第十七条 补充协议规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示方能生效。
本合同条款内容与招标公告内容一致,如有抵触,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附件:
附件一:《附图》;
附件二:《评估报告书》
附件三:《交付通知书》。
甲方法定名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南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盖章)
甲方法定地址:南沙区东涌镇启新路40号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乙方法定名称:(盖章)
乙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标签: 厂房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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