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场地污染土壤平整招标公告

搬迁场地污染土壤平整招标公告

宜昌楚原化工有限公司搬迁场地污染土壤平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远采计备【2018】XM0677号的要求,宜昌楚原化工有限公司搬迁场地污染土壤平整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远安县招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拟对宜昌楚原化工有限公司搬迁场地污染土壤平整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楚原化工有限公司搬迁场地污染土壤平整项目。

2、项目编号:YC2018-48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最高磋商限价:239521.80元(高于采购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5、项目工期:具备进场条件后45个日历天

6、采购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远安县原宜昌楚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腾退场地,依据前期场地环境调查结果,场地内存在污染土壤3150m3,依照国家场地环境管理要求,对污染土壤进行开挖、转运,以及修复后的回填工作,并做好修复作业场地的建设工作。(详见项目采购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8、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采购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2.4.1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并提供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或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2.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经发现,取消相关供应商投标资格;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在执行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司印章;“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司印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备注:以上材料在报名和投标时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投标时未提供的或者不齐全的,取消投标资格。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供应商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愿的投标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所需文件等报名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密封后送交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1月29日(上午8时00分到12时,下午14时30时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300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未按规定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投标书将被拒绝。

四、磋商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1、磋商截止时间:2018年12月7日上午9:30时 (注:8:30 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2、磋商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和副本二套现场递交至远安县招商局四楼会议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12月7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远安县招商局

联 系 人:余宏文

联系电话:****-*******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解放路306号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

联 系 人:尚君来

联系电话:****-*******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四楼)

2018年11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平整 土壤 场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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