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街头游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市区街头游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盐城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街头游园建设工程已由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盐政传发﹝2018﹞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园林管理局;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区街头游园建设(青年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盐城市区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绿化养护期为2年,苗木成活率100%

质量目标: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25日。

5.工程规模:市区街头游园建设(青年园)工程,主要为景观及铺设工程、绿化工程,造价约500万元。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本公告为第1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GYCS********177*****861市区街头游园建设(青年园)工程市区街头游园建设(青年园)工程,主要为景观及铺设工程、绿化工程,造价约500万元。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须是具有有效的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且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4.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业绩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3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业绩未加盖备案章又没有出具上述有关部门证明的,该业绩必须为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项目,投标时需同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和网络平台查询链接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投标时需同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和网络平台查询链接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投标人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以及其他方式提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一律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4.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绿化养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属于有在建工程,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
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7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等合计不少于3人)之间互不兼职。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配备到位。

4.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10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03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3.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玖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手动获取(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获取(盐城市区)中实时获取,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盐城市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4.3投标保证金退还

3.4.3.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4.3.2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4.3.3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五楼525室。

3.4.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盐城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八、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园林管理局;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宏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文港北路1号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邮编:邮编:
联系人:周方园联系人:蔡海云
电话:****-********电话:158*****118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5@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青年 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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