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年度年南通市污水处理中心液体乙酸钠(醋酸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2018~2019年度年南通市污水处理中心液体乙酸钠(醋酸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南通市污水处理中心就2018~2019年度液体乙酸钠(醋酸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1、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2、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如本次招标的有效投标人等于3家,投标仍有竟争力;如本次投标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本次招标判为招标失败,不产生中标人。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2018~2019年度南通市污水处理中心液体乙酸钠(醋酸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液体乙酸钠含量≥25%,COD≥21万mg/1,6.0≤PH≤9.0,水不溶物≤0.2%采购周期为壹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计),具体供货数量根据采购人需求执行,预计年采购总量为1500吨/年。预算价格为1800元/吨,采购预算总价*******.00元。壹年后若市场行情波动不大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壹年。
具体采购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及《环评验收报告》、及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作证资料;
3、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物资);若委托第三方运输公司运输,投标人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公司的运输协议及运输公司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物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2016年以来液体乙酸钠(醋酸钠)供货业绩2例以上(含2例)。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日8:30-11:30;13:30-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请携带投标药剂2份500ml样品,盖章密封递交(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药剂样品进行检测,如投标人产品检测主要指标不合格的,不得入围本次投标)。
五、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环评验收报告》及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作证资料。
2)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物资);若委托第三方运输公司运输,投标人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公司的运输协议及运输公司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物资);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016年以来液体乙酸钠(醋酸钠)供货业绩2例以上(含2例),提供供货合同;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递交报名资料时以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否则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六、报名地点:
南通市跃龙南路148号 南通市污水处理中心 联系电话:****-********
七、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00元。于递交报名材料时同时递交给代理公司,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上述费用不退还。
八、投标人报名后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3天之前(上班时间)与南通市污水处理中心予以书面声明确认。报名后擅自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将其记入不良记录,并给予相应处罚。
九、招标文件的发布:另行通知;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以现金形式带至开标现场;具体见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十一、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质疑事项:
1、本公告有效期限为发出之后五个工作日。
2、对采购公告信息(含投标人资格条件)、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公告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逾期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不予接受。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通市污水处理中心
联 系 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5660
监督投诉电话:********5668 陆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01室
联 系 人:王 曦
邮 编:226006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南通市污水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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