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管人员医疗服务招标公告
被监管人员医疗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被监管人员医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0-05-20 公告类型:采购项目公示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品目编码:C99 招标文件号:PSGZ********D19B46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委托,对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被监管人员医疗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5月20日至2010年5月26日五个工作日。
1 本项目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PSGZ********D19B46
3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被监管人员医疗服务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项目内容及服务期限:
5.1
项目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被监管人员医疗服务
一项
三年
人民币390万
5.2 详细服务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3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6.2 投标人须为医院或独立于国有医院的附属中心;
6.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专业技术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
6.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7.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0年5月21日-2010年6月9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7.3.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7.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3.3 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在正式投标时需附在投标文件中。
7.4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0年6月10日09:00~09: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0年6月10日09:30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9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 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联系人电话: 020- 8311 5015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广园东路613号
12 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20-8765 1688-25
13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魏小姐 联系方式:020-8765 1688-19
邮政编码:510075 电邮:inf@chinapsp.cn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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