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粮油供应公司房屋公开出租信息公告

奎屯市粮油供应公司房屋公开出租信息公告

伊犁州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竞价方式,对奎屯市粮油供应公司房屋公开出租,欢迎符合条件的竟租人前来竟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占有方:奎屯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二、产权交易机构:伊犁州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项目名称:奎屯市粮油供应公司房屋出租。

四、项目编号:KTZC-QZZ2018-020。

五、招租标的物情况:

标的1 奎屯市乌鲁木齐西路66-5号,50.16平方米;

标的2奎屯市乌鲁木齐东路33-39号,52.49平方米;

标的3奎屯市六粮店,211.76平方米;

标的4奎屯市康乐园78-1号,32.68平方米;

标的5奎屯市康乐园78-2号,20.91平方米;

标的6奎屯市康乐园78-4号,52.10平方米;

标的7奎屯市康乐园78-6号,20.91平方米;

标的8奎屯市康乐园78-9号,40.12平方米;

标的9奎屯市飞鸿里居委会地下室3号,22.32平方米;

标的10奎屯市飞鸿里居委会地下室4号,30.03平方米;

标的11 奎屯市飞鸿里居委会地下室6号,30.03平方米;

标的12奎屯市飞鸿里居委会地下室7号,30.03平方米。

六、意向竞租人的要求及资料:

(一)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中国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二)竞租人须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租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竞租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竞租人须出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卡(需开通网银)复印件及开户地址;

(六)参加竞租须出具竞租承诺书原件;

(七)招商引资企业优先。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10:00:00至2018年12月04日18:30:00(北京时间)前。

(二)报名地点:奎屯市北京西路20号,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8室。

(三)报名联系人:马春玲联系电话:****-*******

八、竞租保证金

(一)金额:标的1 人民币2000.00元整(贰仟元整);

标的2人民币1900.00元整(壹仟玖佰元整);

标的3人民币3200.00元整(叁仟贰佰元整);

标的4人民币1500.00元整(壹仟伍佰元整);

标的5人民币1200.00元整(壹仟贰佰元整);

标的6人民币2400.00元整(贰仟肆佰元整);

标的7人民币1200.00元整(壹仟贰佰元整);

标的8人民币1940.00元整(壹仟玖佰肆拾元整);

标的9人民币780.00元整(柒佰捌拾元整);

标的10人民币880.00元整(捌佰捌拾元整);

标的11人民币880.00元整(捌佰捌拾元整);

标的12人民币880.00元整(捌佰捌拾元整)。

(二)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4日18:30:00(北京时间)。

(三)缴纳竞租保证金方式

1、以转账的方式缴入指定银行账户,竞价会前未到账的竞租保证金无效。

2、竞租保证金必须以竞租人的名义缴纳。

3、开标现场不收取竞租保证金现金。

(四)竞租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

竞租保证金由竞租人以转账方式缴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专用银行账户:

全 称: 奎屯市行政服务中心(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开户银行: 新疆汇和银行北京路支行

开户行号:********0073

本项目要求以银行转账(网银、电汇)方式提交。

(五)竞租保证金其他要求

1、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向伊犁州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竞租保证金。

2、竞租保证金为竞租的有效约束条件。

3、产权交易机构在《结果公示》发出三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承租人、未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

九、竞价会召开时间、地点、要求

(一)竞价会召开时间:2018年12月06日11:30:00(北京时间,以开标室大屏显示时间为准)(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竞租人将取消竞租资格)

(二)竞价会召开地点:奎屯市北京西路20号,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2室(投标人须从汇和银行与社保大厅中间楼梯上四楼开标区)。

(三)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会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未参加竞价会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四)竞租人须提供缴款凭据(竞租保证金缴存通知单)原件。

十、补充条款

竞租人在竞租前自行对招租标的进行了解踏勘,一经确认报名,视同完全了解出租标的物情况,竞租人发生以下行为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一)恶意竞价;

(二)竞租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竞价成功后,无正当理由不与资产占用方签订合同;

(四)扰乱会场、串价、议价,导致竞价会无法正常进行。

十一、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招租方联系人:李贺生 联系电话:180*****595

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27日


标签: 信息 出租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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