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明光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明光市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现就“ 明光市中医院医疗设备 ”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明光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 采购项目编号:MGCGZX-2010-96
3. 采购项目内容:中医院医疗设备
本次采购分为两个包:
一包:中医院中药房建设专用设备,包括:中药粉碎机(2台)、新风除尘设备(3台)、拼装冷库(2台)、中药柜(4组)、调剂台(3台)、六锅煎药机(1台)、高效经典全功能煎药包装机(1台)、洗药机(1台)、鹿茸切片机(1台)、小型炒药机(1台)、小型煅炉(1台)、可倾式反应锅(1个)、全自动制丸机(1台)、粗碎机(1台)、烘干机(1台)、微波灭菌机(1台)、振荡筛(1台)、药品货架(60组)、生物显微镜(1台)、冷藏柜(3台);
二包:中医院脑病科建设项目专用设备,包括:呼吸机1台、上下肢锻炼机1台、TDP神灯2台、电针仪2台、电脑及幻灯设备1套。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
交货地点:明光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是专业医疗器械生产商(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注册的经销商(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无违纪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4.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提供长期、及时、便利的售后服务有保障;
6.投标产品是进口医疗器械的,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带上投标公司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近三年类似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份。自公告之日起来人到明光市龙山路269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2010年6月29日9时。
2. 开标地点: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议室(明光市委党校教学楼四楼会议室)。
五、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招标人:明光市中医院
联系人:胡建平 联系电话:139*****22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明光市龙山路269号
邮政编码:239400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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