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互动一体机、投影仪(四次)招标公告
智能互动一体机、投影仪(四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处的委托,对其所需120?智能互动一体机、投影仪进行四次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
1.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1项目名称: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处120?智能互动一体机、投影仪采购项目(四次)
1.2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81023
1.3采购内容、采购预算、供货期及付款方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总预算价(元) | 付款方式 | 供货期 |
1 | 120?智能互动一体机 | 2 | 149600 |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 | 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
2 | 投影仪 | 2 |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询价通知书。
2.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供应商计算。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报名时须递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出具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3.6报名及询价通知书领取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1月30日每天9:0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长春市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报名及领取文件。
3.7询价通知书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请各供应商于2018年12月5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至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第二开标室(吉林大路6188号,东方广场)。
5.响应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处
地址:长春市机场路7299号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联系人:张天蔚
电话:131*****070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联系人:李博
电话:158*****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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