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新能源汽车竞争性谈判公告
租赁新能源汽车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租赁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租赁新能源汽车
二、采购项目编号:ZZD—ZC—*******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红埠街33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国际花都南区博海大厦。
联系人:中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租赁新能源汽车10辆
项目概况: 通勤车租赁服务(7座纯电动新能源车10辆),服务期为一年,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用途: 通勤用车
采购预算: 51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须持有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车辆必须是手续齐全且符合客运车辆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及交通安全相关规定的车辆;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谈判人须提供谈判保证金收据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8、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1-28 09:00:00至2018-12-0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国际花都南区博海大厦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文件购买: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06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国际花都南区博海大厦。
3、开标时间:2018-12-06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国际花都南区博海大厦。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中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科技路西段支行
4、账 号:********9242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中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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