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2019年河道采砂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本级2019年河道采砂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商务条款要求

1、采购单位:佳木斯市河道管理处。

2、项目名称:佳木斯市本级2019年河道采砂实施方案项目编制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600,000元。

4、资金来源:预算资金600,000元、预算外资金0、自筹资金0。

5、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

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日内预付款30%,验收合格后付剩余70%。

7、支付方式:财政授权支付。

8、质保期限: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规定。

9、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24小时。

10、履约验收:佳木斯市本级2019年河道采砂实施方案项目编制完成后,报佳木斯市人民政府政府批准。

11、其他要求: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投标人应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三、技术参数要求

1、实施方案编制原则

(1)坚持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供水和水环境安全的原则。采砂实施方案要充分考虑防洪安全以及沿河涉水工程和设施正常运用的要求,要与佳木斯市松花江河道采砂规划、佳木斯市松花江流域区域综合规划以及防洪、河道整治、航道整治等专业规划相协调,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2)坚持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体现人水和谐、协调发展的治水理念和“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要求,适度、合理地利用砂石资源。

(3)坚持全面协调、统筹兼顾的原则。正确处理流域上下游、左右岸以及各地区之间的关系以及保护与利用、规划与实施、实施与监管的关系,尽量满足新形势下河道采砂的需求。

(4)坚持与河道治理工程相结合,实现互利双赢的原则。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将采砂实施方案与河道治理相结合,尽量减少疏浚弃砂,实现砂石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2、实施方案编制任务

通过调查分析河道采砂现状及监管情况,分析总结砂石利用与监管中存在主要的问题;分析河道演变规律、演变趋势及对河道采砂的限制和要求;根据河道水文泥沙特性、泥沙输移和补给规律,统筹考虑区域内经济发展对砂石的需求,合理确定采砂控制总量及分配方案;在深入分析河道采砂对河势控制、防洪保安、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及其它方面影响的基础上,科学划分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并按照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的要求,对砂石开采的主要控制性指标加以限定;分析采砂后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及水环境的影响;在认真总结以往采砂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采砂规划实施与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加强采砂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建议。

(1)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①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

②全国江河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任务书及工作大纲;

③规程规范:《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SL432-2008)、《河道演变勘测调查规范》(SL383-2007)等,以及相关的行业规程、规范;

④流域机构、省(自治区)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法规、规章等;

⑤有关规划文件:《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报告》、《松辽流域江河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工作大纲》、《佳木斯市松花江河道采砂规划》、《松花江干流堤防工程初设》等。

(2)实施方案编制区片

松花江自大来镇西部进入佳木斯市境,流经敖其镇、沿江乡、长青乡、佳木斯市区、松江乡、建国乡等乡镇,在建国乡北部出境,境内河道总长度92.5km,本次佳木斯市本级2019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编制区片位于大来镇至黑通村松花江河段,河长37km。

四、采购单位信息

1、联系人:王颂华

2、联系电话:****-*******177*****040

3、电子邮箱:jmsshdglc@163.com

4、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3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公示次日算起)。

5、公示方式:依据《关于加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需求编制与公示工作的通知》(佳财发〔2018〕52号)的规定,进行采购需求公示。

采购单位:佳木斯市河道管理处

2018年11月28日


标签: 编制 实施方案 河道采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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