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办公厅(省金融办)企业上市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招标公告
人民政府办公厅(省金融办)企业上市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招标公告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金融办)企业上市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项目)
依据鄂采计[2018]-30098号函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就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金融办)企业上市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编号:EZC-2018-ZX0460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金融办)企业上市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项目
三、采购内容:企业上市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
四、采购预算:60万元人民币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六、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日17:30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403室,同时还须将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或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击本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供应商名单。
七、征集供应商名单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竞争性谈判,将被列入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登陆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通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报名。
(三)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八、供应商注册说明
非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可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注册。注册咨询电话:***-********。
九、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易正庭
电话:***-********
电子邮箱:cgzx5104@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5号
采 购 人: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金融办) 联系人:郑淇泽、罗婕 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东一路19号 |
附件1:(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金融办)企业上市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2:供应商报名表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1: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金融办)
企业上市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
1.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金融办)企业上市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项目
2.2项目目标: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全省上市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
2.3采购内容
2.3.1建设内容包括支持企业上市服务的省市县三级上市工作平台、上市后备企业库系统、线上及线下培训学习系统等内容,共分两期。
2.3.2一期建设预计50个工作日完成,建成后将实现全省金融办(上市办)系统垂直打通,后备企业与各级上市办之间的互通。建设内容包含上市工作平台的收发文管理、短信提醒、上市台账管理、绿色通道管理、上市培训管理、调研管理等功能,上市后备库系统的企业注册申报、初选、复核、评审、发布等工作流和数据展示功能,上市培训学习系统的会议培训通知、发布、在线报名、在线审批、课件浏览下载等功能和能够解释企业上市全过程的上市知识图谱,并实现与沪深交易所资本市场服务功能的打通如董秘培训、路演平台、调研跟踪等。
2.3.3二期建设预计50个工作日完成,主要实现移动办公功能以及添加相关数据服务功能。建设内容包括,上市工作平台的移动办公部分功能,上市后备库的移动办公部分功能、专家库机构库功能和企业上市自评功能,上市培训学习系统的上市案例解析、业务专题解析、财务专题解析和法务专题解析等功能,为企业上市提供专业业务、财务、法务建议。
2.4技术要求
2.4.1系统功能架构:所投产品的基本功能用于满足金融办(上市办)与上市后备企业、中介机构之间办公需求。
2.4.2系统集中部署:所投产品必须能够满足基于湖北省上市办服务上市后备企业的系统部署,后期能够为市州金融办(上市办)单独部署相关服务。
2.4.3基础数据规范: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统计数据规范要求。
2.4.4数据对接要求:相关数据格式应能够与上深交所、深交所企业服务功能对接。
2.4.5数据安全要求:实现7*24小时在线数据服务;充分考虑冗余、备份、容灾、故障快速恢复机制;通过数据库安全隔离、系统数据的使用规范等措施提升数据安全。
2.4.6系统性能需求:在网络稳定的环境下,系统点击平均等待响应时间小于3秒。
2.5售后服务及运维要求: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和升级服务方案;测试和运行期间能够派驻2名相关人员驻场服务。
2.6项目培训要求:供应商在系统实施过程中,应该准备专门的培训老师、培训教材,讲解该系统的具体使用方法,保证培训质量。对系统管理员的培训应达到具有熟练查询各种手册和维护能力,能够对系统级的错误进行初步判断的能力,同时保证系统管理员有能力对其他新进人员进行一般的应用培训。
2.7其他要求
2.7.1供应商有实施过依托金融云技术或云技术构建数据管控类平台的项目经验,并提供类似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的优先。
2.7.2供应商应具有上市公司合规或上市业务专业经验以及相关业务系统建设实施经验,并提供类似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的优先。
2.7.3供应商具有券商业务和资本市场专业经验以及相关业务系统建设实施经验,并提供类似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的优先。
2.7.4供应商对相关上市规则、监管规则、资本市场有深刻的认识,对监管政策理解、把握有着丰富的经验,能在投资者教育、监管政策解读、企业调研分析等领域有相关经验或相关项目实施经验,并提供相关案例的优先。
第三部分:合同草案条款
3.1交货期: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市云一期项目开发和测试,2019年4月31日前完成二期开发和测试,每延误一天按1000元罚款,最高罚款至成交价的20%。运维期间能够派驻2名工作人员进行驻场服务。
3.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
3.3付款方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2:
供应商报名表
项目编号:EZC-2018-ZX0460
项目名称: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金融办)企业上市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项目
供应商名称(盖章)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办公电话和手机) | |
联系人邮箱 | |
供应商提供的 报名资料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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