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乡村学校(岳西县莲云辅导小学、岳西县毛尖山中心学校(初中)、岳西县头陀中心学校(初中))少年宫器材采购(二次

2018年安徽省乡村学校(岳西县莲云辅导小学、岳西县毛尖山中心学校(初中)、岳西县头陀中心学校(初中))少年宫器材采购(二次


2018年安徽省乡村学校(岳西县莲云辅导小学、岳西县毛尖山中心学校(初中)、岳西县头陀中心学校(初中))少年宫器材采购(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18年安徽省乡村学校(岳西县莲云辅导小学、岳西县

毛尖山中心学校(初中)、岳西县头陀中心学校(初中))少年宫

器材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YXHC2018-09-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5日

采购日期:2018年11月12日10时0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庆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3299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中的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储雁飞 张厚继 许东玲

采购人名称:岳西县莲云中心学校、岳西县毛尖山中心学校

岳西县头陀中心学校

地址:岳西县莲云乡、岳西县毛尖山乡、岳西县头陀镇

联系人:黄先生 胡先生 王先生

联系方式:151*****529158*****900189*****259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岳西县天堂镇滨河东路101室

项目负责人:储昭席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元

公告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4日17时00分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岳西县天堂镇滨河东路101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岳西县莲云中心学校

岳西县毛尖山中心学校

岳西县头陀中心学校

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器材 初中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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