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系统改扩建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给水系统改扩建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州县城给水系统改扩建工程(二标段)己由来宾市发改委以来发改投资[2009]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州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象州县配套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投资47%,象州县配套投资16%,银行贷款23%,自筹14%,招标人为象州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城区;
建设内容主要有:总投资约978万元的泵房工程施工、管汇泵组及电气设备安装(含设备采购)工程建设。
招标范围:象州县城给水系统改扩建工程设计图纸中泵房土建工程施工及管汇泵组、变配电系统、电气及自动控制系统、渗滤取水工程中气水反冲洗控制系统和SLK控制阀地表控制系统、输水泵站、挡土墙。(详细内容见发标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2010年9月30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获《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渗滤取水工程中气水反冲洗控制系统和SLK控制阀地表控制系统的专项技术能力的施工单位。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8日至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柳州分部(地址:广西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618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资料: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有关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关证明资料)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有关证明资料)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同时须提供本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入本工程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员)的相关证明资料、2008年及2009年财务审计报告(区外企业同时须提供入桂手续)资料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且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查验。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29日9时30分整,地点为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柳州分部(地址:广西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614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州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象州县温泉大道1号
邮 编:545800
联系人:廖莲英
电 话:********128
传 真:********12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广西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614室
邮 编:545003
联系人:尚凌峰
电 话:********160
传 真:********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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