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房地产管理局机关天津市红桥区房地产管理局管辖范围内房屋抢险入围项目(项目编号:TA-201811-049)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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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房地产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红桥区房地产管理局管辖范围内房屋抢险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TA-201811-04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红桥区房地产管理局机关委托,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红桥区房地产管理局管辖范围内房屋抢险入围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房地产管理局管辖范围内房屋抢险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TA-201811-049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入围单位对天津市红桥区房地产管理局管辖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抢险服务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房地产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65

三、项目预算
16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 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4. 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正项目经理应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 供应商需按照建筑【2012】141号及建筑【2012】1091号及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规定执行文件配置项目部人员。6.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 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8.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10.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11-28到 2018-12-05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5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经办人携带授权委托书现场获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12-10 13: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12-10 13: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4会议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宋伟民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红桥区房地产管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红桥区芥园道康华里1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孟洋:********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卫国道204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红桥区房地产管理局机关、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入围 抢险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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