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亭中心小学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石亭中心小学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石亭中心小学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亭中心小学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已由 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漳芗发改审〔2018〕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规划金珠路北侧、乌石路东侧(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7855.71㎡(合26.78亩),建筑占地面积36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50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510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室)14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配套及门卫、地下停车场以及学校道理活动操场、升期台、围墙、绿化、室外综合管网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石亭中心小学建设工程总承包(EPC)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范围: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室内设计(公共区域或重点部位的精装修)、后续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本项目设计应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施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教学楼、教学综合楼、门卫)。基础工程(含基坑支护)、以及室外工程(地面停车场及校园道路、200米塑胶跑道和室外操场、升期台、围墙、绿化、室外综合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的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采暖通风、给水排水、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节能、建筑智能化、电梯采购与安装、消防、人防、安防、环保、景观及周边绿化、夜景工程、交通工程、永久变配电工程等所有专业工程,不限上述范围。
(3)采购范围: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 天(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其中关键节点(工程前期50天,单体工程150天、室外工程100天):
①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天内提交教学楼及教学综合楼的桩基施工图送审稿,并于8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前述桩基施工图;
②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1天内提交剩余部分的桩基施工图送审稿,并于15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前述桩基施工图;
③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
④ 桩基工程45天;所有主体封顶55天(从桩基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单体工程落架20天(屋面板完成之日起);所有单体工程竣工验收30天(落架完成之日起);室外工程及其他专项验收100天。
2.5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二者择其一),但其具备的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所兼任岗位的资格要求。
3.3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的企业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房建类(如工民建、土建、结构、建筑、土木工程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需承诺中标后10个日历内在我省设立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8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3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报名。
4.2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http://www.zzgcjyzx.com/zzhy)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2月21日0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5.2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北京时间2018年12月21日08时30分(提前半小时进行签到),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5.3开标时,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备查)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开标现场电子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或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项目经理(或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5.3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的密封和标识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地址:漳州市金峰众创园创新楼
联 系 人:陈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路5号下洲花园3栋2单位16层
联 系 人:沈晓敏、翁美玲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2月20日11时00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万元)。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 漳州农商银行西鑫支行
帐户名称: 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帐 号: 9080 2150 4001 0993 0603 03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E****************001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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