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委托咨询评估事项征询(委评征〔2018〕081号)招标公告
市发改委委托咨询评估事项征询(委评征〔2018〕081号)招标公告
根据《宜昌市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试行办法》(宜发改法规〔2018〕48号),我委拟将下列事项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一、项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1、远安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2、宜都市长江经济带农业(畜牧)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3、五峰县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项目
4、秭归县茅坪河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
均为农林水利类
二、项目单位(法人)及联系人:
1、远安县农业局 王艺135*****880
2、宜都市农业局 杨其玉189*****728
3、五峰县农业局 王进188*****188
4、秭归县农业局 周军139*****288
三、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人:
1、湖北新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3、三峡大学湖北省三峡地区生态保护与治理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4、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北京农环科技咨询中心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
五、上报总投资:项目1总投资7268万元,项目2总投资6445万元,项目3总投资3950万元,项目4总投资37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自筹。
六、评估内容及重点:作业设计。对项目的技术设计、施工方案、投资概算等进行评估。
七、专家要求:农业领域专家3人,环保领域专家1人,概算专家1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八、其他要求:召开评审会,邀请发改部门、农业部门参会。
九、评估时限:10个工作日
十、评估最高限价:3.4万元
请入选该专业类别评估机构库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提供专家类别、职称、人数及报价等相关资料并密封,于2018年11月30日10:00前送至市发改委(沿江大道52号宜化双子楼A座)16楼1602会议室。我委将组织现场拆封报价函并公布竞选结果。
备注:评估机构与报告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评估专家与报告编制专家不得为同一人或存在关联关系。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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