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村综合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东城村综合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漳浦县赤湖镇东城村综合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赤湖镇东城村综合用房工程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浦发改审[2010]090号 文 核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漳浦县赤湖镇东城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漳浦县赤湖镇东城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636.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79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681平方米,停车库29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9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40 日历天(雨天顺延);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 设计单位: / ;
2.6.3. 代建单位: 无 ;
2.6.4. 监理单位: 另行通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本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驻漳建筑业企业登记证明书》。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含二级)的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具备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工程根据漳政综【2009】72号文规定,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招标人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直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3.3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6月 9 日至2010 年6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或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浦分公司(漳浦县朝阳路富丽山庄15幢104号)办理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0 年 6 月 22 日 17:00 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6 月 23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大厅 ;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赤湖镇东城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666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朝阳路富丽山庄15幢104号 ,邮编: 363200 ;
联系人: 小林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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