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南山国际旅游区乌鲁木齐县老城区改造提升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南山国际旅游区乌鲁木齐县老城区改造提升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南山国际旅游区乌鲁木齐县老城区改造提升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县规划建设局委托,对乌鲁木齐南山国际旅游区乌鲁木齐县老城区改造提升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社会资本进行采购,现诚邀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南山国际旅游区乌鲁木齐县老城区改造提升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采购编号: CTJYPPPZB-2018-001
3、项目实施机构:乌鲁木齐县规划建设局
4、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县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乌鲁木齐南山国际旅游区乌鲁木齐县老城区改造提升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社会资本,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招标内容进行全部投标响应。
三、合作内容:1、项目情况:乌鲁木齐南山国际旅游区乌鲁木齐县老城区改造提升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以改造为主,新建为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智慧道路信息化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政府最终审核确认为准。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99998.15 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采取 “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PPP项目合同》约定组建项目公司。
2、投资回报机制:合作期内,由政府指定的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在项目建设地点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整个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移交和合同中约定的有关内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2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5年),建设期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起计算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之日止;运营期自项目实施机构批准项目公司开始运营的申请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作期满之日止。
本项目属于投资大、公益属性较强的准经营性项目。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具体的支付安排以社会资本投标相关报价和PPP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不接受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变化的,应在第一时间书面通知采购人。
********9">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于2018年 11月 29 日-2018年 12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10: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相关证件在 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1)《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确认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概不退还。(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上述(1)(2)(3)资料可由联合体牵头方加盖公章后提供。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101栋7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程序及要求8.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应当保密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事项。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3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起投诉。质疑、投诉应按照先质疑后投诉的程序进行,未经过质疑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8.4经查实,投标人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公示。
********1">九、联系方式采 购 人:乌鲁木齐县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张红江 电话:133*****877
地址: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101栋7楼
联 系 人:单工、吕工 联系电话:****-*******
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8日
招标
|
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