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监测执法系统招标公告

非现场监测执法系统招标公告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嵊州市公安局非现场监测执法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嵊州市公安局委托,就非现场监测执法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010-33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非现场监测执法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文件第六部分《技术需求书》中描述的设备清单、技术参数要求等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独立法人企业

3.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专项资质(通信、监控工程也可)或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

4.提供2007年以来同类项目成功案例(高清卡口,130万像素以上)不少于2个(含)以上的用户报告5.投标产品高清电子警察系统主体设备必须经过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合格,并具有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需具有符合公安部《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6.所投高清卡口系统分辨率为200万像素(1600*1200)以上(含),同时提供09年公安部系统检测报告(GA/T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检测标准)

7.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投标活动(不允许转包),恕不接受联合投标。8.投标人没有在政府采购或其他行业中的不良行为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0年6月9日至2010年6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部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6月29日 09:00

六、投标地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一楼

七、开标时间:2010年6月29日 09:00

八、开标地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一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50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报名时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满足上述投标资格中第3、4、5、6要求的资料。须带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归还

2、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

联系人:张晓宇、倪春红、潘晓岚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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