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冬季救助物资招标公告
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冬季救助物资招标公告
(询价采购)阜蒙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冬季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阜蒙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阜蒙县民政局救助站的委托,对冬季救助物资(采购项目编号:CGZX2018-26)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共分一个合同包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指标 |
1 | 冬季救助物资 | 一套 | 详见采购项目标价表 |
注:1.本次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最高限价19.2万元。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报价无效。本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及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项目报价表
http://www.ccgp-fuxin.gov.cn,询价采购公告附件自行下载。采用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的报价单填表,用档案袋或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于报名时间结束前递交
四、询价采购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12月3日9:00(北京时间)
2、接收报价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1月30日(每日9.00-15.30)
3、地点:阜蒙县财政局一楼102室
4、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交货/交付使用时间、地点与组织验收工作及资金支付方式
交货/交付使用时间、地点:合同签定后7日内;合同约定地点。
验收标准:国家标准。
验收方式:货物送达采购单位后,由采购人按照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工作规则组织验收。
六、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蒙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
地址:阜蒙县本街
联系 人:高浩然
联系电话:150*****685
集中采购机构:阜蒙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阜蒙县北环路107号
项目联系人:王立辉
联系电话:****-*******
辽宁省阜新市区县用户-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2018年11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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